家庭暴力防治
- 發布日期:113-01-27
- 發布單位:婦幼警察隊
什麼是家庭暴力?
家庭暴力是指:
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
侵害行為:任何打擾、警告、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、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佈情境之行為。
家庭成員:以下各成員及其未成年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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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法所定家庭成員,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:
一、配偶或前配偶。
二、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、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。
三、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。
四、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。
五、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。
六、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。
七、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。
家庭暴力可能發生於夫妻、已離婚之夫妻、或有事實上夫妻關係之同居者間,也可能發生在親子、婆媳、兄弟姐妹之間,甚至表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叔舅甥姪……等家庭成員間之暴力行為,都是法律所禁止的。
暴力行為的種類,可以分為下列幾種:
- 身體上不法侵害。
- 精神上不法侵害,例如:
向外求助,幫助妳(你)遠離家庭暴力
遭遇家庭暴力時,大多數人總是選擇隱忍,放棄向外求助的機會,因而導致家庭暴力行為越來越嚴重,最後使自己遭受到更痛苦的虐待。
面對家庭暴力,立即向外求助可以有下列好處:
- 就暴力而言:可以立即終止暴力行為,並且終止暴力行為的繼續發生,保障被害人的生命安全。
- 就被害人而言:可以讓被害人明白這件事不是他的錯,同時讓被害人的權益受到應有的保障。
- 就加害人而言:施暴者必須為他所犯的錯負責,且可使施暴者接受必要的協助,改變他的錯誤認知。
所有的家庭暴力案件,均可向以下單位求助,警察與社工人員會幫忙妳(你)進行通報,並且為妳(你)說明相關的權益,協助妳(你)取得保護,避免再度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。
• 保護專線:113
• 警察機關:110
•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:1990
• 男性關懷專線:0800-013-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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